主要包括(kuo)以下內容:
(1)項目單位的(de)基本情(qing)況和財(cai)務(wu)狀況。
(2)項目的基本(ben)情況(kuang),包括建設背景、建設內容(rong)、總(zong)投資及資金來源、技術工藝、各(ge)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(kuang)等。
(3)申請(qing)投資補助或貼息資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據。
(4)項目招標內容(適用于申請投(tou)資(zi)補助或貼息資(zi)金500萬元及以上的投(tou)資(zi)項目)。
(5)國家(jia)發(fa)展改革委要求(qiu)提供的其他內容。
已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或(huo)核準(zhun)的(de)投資(zi)項目,其資(zi)金(jin)申(shen)請報告的(de)內(nei)容可(ke)適(shi)當簡化(hua),重點論述申(shen)請投資(zi)補助或(huo)貼息資(zi)金(jin)的(de)主要(yao)原(yuan)因和政(zheng)策依據(ju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