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席令(ling)第70號《中華(hua)人民(min)共和國安(an)全生產法(fa)》(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);
2、主席令第(di)4號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,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3、國(guo)務院(yuan)令(ling)第(di)493號(hao)《生(sheng)產(chan)安全事故報告和(he)調查處理條例》,自2007年(nian)6月(yue)1日起施行
4、根據國家安(an)全生產監督管(guan)理(li)總(zong)局(ju)令(ling)第36號《建設(she)項目安(an)全設(she)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(guan)理(li)暫(zan)行辦法》
5、四(si)川省人民(min)政府(fu)令第216號(hao)《四(si)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(ze)任(ren)規定》(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)
6、四(si)川省第十屆人(ren)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(yuan)會公告第90號《四(si)川省安全生產(chan)條例(li)》(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)